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张秋为,从事法律行业2年,目前专注婚姻家庭类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若符合上述情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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